刑法第三十九條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Keiho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輔導級
                    2004
                    133 分鐘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未滿 12 歲不得觀賞
 12 ~18 歲青少年需父母、師長或成年親友陪伴輔導觀賞
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1997年,神戶一名13歲爭學生砍掉9歲男童的頭顱,但犯人卻因刑法第39條得以免刑,刑法第39條的爭議於是在法律圈蔓延開來,秦田牧與妻子雙雙遭人刺斃,嫌疑犯柴田因疑似患有精神分裂而不需負刑事責任,身為法醫助手的小川卡夫卡,雖然親眼目睹柴田的雙重人格,卻質疑檢驗報告,她懷疑柴田是假裝患上精神病,如果小川的推論正確,那麼究竟柴田的殺人動機是什麼?這時卻發現受害人秦田牧十五歲時,曾殺死一名女童,同樣因刑
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DVD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館藏:
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台中館